【依據及目的】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持續推動創育機構轉型,建構新型態創育生態系,透過補(捐)助中小企業創育機構,協助新創及中小企業鏈結產業資源並創造市場商機;另藉由驅動大企業外部創新,以促進新興產業快速發展,帶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補助對象及申請資格】
本計畫補(捐)助對象為依法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公司、法人機構及大專校院,補(捐)助對象及資格條件如下:
(一)高齡產業新創加速器(Ageing-Tech Accelerator Program, ATAP):
- 匯聚高齡產業資源並具投資基金(自設或連結),協助新創及中小企業成長與創造市場商機之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大專校院,並自有或連結高齡產業相關驗證場域。
- 申請單位可依其資源及能量採「個別申請」或「聯合申請」,惟不得與「產業加速器」及「企業加速器」重複提案,另已取得「112年度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補助延續案資格者,如欲申請本加速器,則須放棄延續案資格。
(二)企業加速器(Corporate Accelerator Program, CAP):
- 具培育能量、領投新創,依法設立之公司,並符合實收資本額超過新臺幣1億元且經常僱用員工數200人以上之企業為申請單位;若申請單位為中小企業且為前述企業之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則須與「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共同簽訂「關係企業切結書」。
- 申請單位可結盟創育機構以協作單位申請之,另已取得「112年度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企業加速器模組」補助延續案資格者,不得申請新案補助。
- 申請單位計畫主持人須由企業部門主管層級以上之管理者擔任(協作單位不得擔任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
(三)申請單位應具備獨立之法人格且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須為正值。
(四)計畫投入人力未同時執行其他政府單位育成補(捐)助計畫、育成加速器計畫(如臺北市產業發展創新育成暨天使投資補助等)者。
【應備文件】
(一)高齡產業新創加速器(ATAP):
- 申請公文(受文單位:中國文化大學)。
- 計畫申請書紙本一式5份。
- 申請單位為法人研究機構或依法設立之公司者,須檢附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經我國法律登記之證明文件。
- 申請單位為依法設立之公司者,須檢附最近一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新創未滿一年之公司以最近1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最近一期「營利事業無欠稅證明」、「廠商信用證明」(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及「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等影本各1份。
- 申請單位如於申請期間有獲林口新創園之「國際創業聚落示範計畫-國際加速器」及亞灣新創園之「國際加速器補助計畫」補助者,須檢附計畫補助期限之相關證明文件。
- 檢附自設或連結投資基金之相關佐證資料(如自設投資基金規章、連結外部投資基金之合作意向書等)。
- 檢附自有高齡產業相關驗證場域證明文件;若為連結之場域,應提供該場域所有者之合作意向書或場域使用授權書。
- 以聯合方式提出申請或有協作單位者,須檢附載明雙方權利和義務之「聯合申請/協作協議書」。
(二)企業加速器(CAP):
- 計畫申請書電子檔1份(含計畫切結書、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計畫書本文以20頁為原則)。
- 檢附公司登記、最近一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新創未滿一年之公司以最近1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最近一期「營利事業無欠稅證明」、「廠商信用證明」(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及「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等影本各1份。
- 申請單位如於申請期間有獲林口新創園之「國際創業聚落示範計畫-國際加速器」及亞灣新創園之「國際加速器補助計畫」補助者,須檢附計畫補助期限之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單位如為中小企業者,則須檢附關係企業切結書及相關佐證文件。
- 若有協作單位者,須檢附載明雙方權利和義務之「聯合申請/協作協議書」。
【申請截止期限及服務窗口】
(一) 高齡產業新創加速器(ATAP):
- 申請截止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2年9月25日(星期一)止。
- 申請方式:採紙本申請作業,請將完整申請文件及應備文件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中國文化大學專案研發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4樓),並將上述資料以郵件方式寄至下列信箱: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二) 企業加速器(CAP):
- 申請截止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2年9月25日(星期一)17:00前完成送件作業(以線上申請平臺收訖時間戳記為準)。
**重要提醒:線上申請平臺將於112年9月11日(星期一)開放申請。**
-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作業,請填寫計畫申請表及撰寫計畫書內容,並將應備文件資料上傳。線上申請網址: 請點此連結。
(三)服務窗口:育成協調中心(中國文化大學創新育成部),電話:(02)7756-6176#7265梁小姐、#7262劉小姐。
【資料下載】
- 113年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新案)-申請須知(PDF版.pdf)
- 113年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自設指標參考(PDF版.pdf)(ODT版.odt)(WORD版.docx)
- 113年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新案)-申請計畫書(PDF版.pdf)(ODT版.odt)(WORD版.docx)
- 113年創育機構發展計畫_申請說明會簡報(PDF版.pdf)
📌詳細計畫申請內容,請參閱計畫官網: https://incubator.moeasm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