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為促進新創事業發展,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推動新創採購,簡化政府採購程序,並透過「場域實證‧共創解題」機制蒐集需求,促成新創與出題單位合作,優化產品或服務,增加商業化機會。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3年6月7日(五)止。
【申請資格】
-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 資本額為100萬以上。
【申請方式】
✅提交基本資料表及計畫書(依當年度本署公告實證主題進行提案)
- 基本資料申請表、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之證明,並於申請表內聲明承諾遵守本須知有關屆保存年限憑證的銷毀之規範、及計畫執行期間受查核義務等規定。
- 計畫書紙本一份與電子檔。
✅受理方式(採郵寄或親送方式辦理)
- 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
- 親送方式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送達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聯絡資訊】
📞諮詢專線:(02)6600-2570 陳小姐